报考执业药师药店工作证明
兹有XXX同志,性别:女,身份证号:XXXXXXXXX,现从事药店工作,系我单位员工,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已满X年,现从事本单位药店岗位,已经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考试。
该同志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业务能力突出,且已通过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取得《XXX证书》,同时具有从事经济类职业资格,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XXXXXX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此证明仅限于XXX同志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报名使用。
工作经历:
XXXX年XX月XXXX年XX月 XXXX药店营业员
工作表现:
XXX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强,能够及时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我单位的多次业务检查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
另外,XXX同志还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专业能力:
XXX同志从事药店工作多年,积累了丰富的药品知识和药品销售经验。她能够熟练掌握药品的名称、用途、用法、剂量等知识,并能根据顾客的需求合理推荐药品。同时,她还能熟练运用各种药品销售软件和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其他信息:
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同时,我单位郑重声明,XXX同志已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考核,符合执业药师注册的相关要求,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XXXXXXXXXXXXXX
注意事项:
1. 报考执业药师药店工作证明应由单位法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报考证明中涉及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应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一致。
3. 报考证明应准确反映报考人员的工作年限、专业能力等实际情况。
4. 报考证明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或打印输出,内容清晰准确。
5. 报考证明应由本人签署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无虚假误导性信息。
6. 报考证明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将无法补办。